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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即将正式实施,师徒传承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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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6日,周一,农历六月初三,丁酉鸡年丙午月甲申日。

一直以来,中医医师除了专注学习药学典籍等理论知识以外,还非常讲求师徒传承。直至今日,这一精神仍未改变。


7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就对师承方式做了明确规定。


那么这一规定将给中医药行业带来怎样积极的改变?如今中医药行业的师承方式又是怎样的呢?

经历师徒传承才称得上合格中医


除了接受正规的学院教育,师徒传承几乎是绝大多数中医医师都曾经历过的学习阶段。


有人称,只有经历过师徒传承的中医医师,才算得上是一名合格的中医。


现阶段,中医药行业内已经存在很多师承方式。其中影响力比较大的,当属当地政府为了其地区中医行业的发展传承而组织开办的师承培训班。培训班结束后,培训人员考取执业助理或执业医师证,再持证上岗。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社会工作部处长于国泳说:“一些具备教学能力的大型中医医院会开办师承教育培训班。”


如于国泳所在的医院联合地方政府,先后举办了四期全国乡村中医师3+3提升工程,还专门为属地北京市东城区定向组织了两期师承班。


另外,一些来自民间的中医从业者确实身怀一技之长,但是没有学院教育经历,如果他们想要将自己的“手艺”传承下去,那么可以通过拜师方式弥补理论不足,获取考证上岗资格。于国泳介绍,为了避免中医民间绝技失传,一些政府会还会联合正规大学,对中医世家子弟适当放宽入学条件。

此外,还有一些不是以取证上岗为目的的师承培训班,主要是为了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技能,比如北京市中医局举办的西学中高级培训班,于国泳就是第二届西学中班中的一员。


新法助推中医扩充人才队伍


与西医相比,中医院校系统化教育体系的成立要相对滞后。但是早在中国古代,中医医师就已经开始了口传心授,这可以说是我国最早期的师承方式。

 

近几年,为了将中医技能更好地传承下去,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3+3’工程‘两室一站’建设标准”。该工程鼓励在中医药行业内具有一定行医水准和行业影响力的、符合规定的中医名家,建立属于自己的名医传承工作室,将自身的医学经验传授给年轻医生,让他们的中医技能得到更好的传承。


即将实施的《中医药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

 

以前针对中医传承的各种方式方法,其实都是各个地方政府或者某些中医单位自发组织的,并无任何法律条文,新法出台直接意味着国家对于师承方式的认可和支持。


可见,今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中医药法》,充分考虑到了中医药的专属特点和发展需要,针对执业医师法现在的管理制度做了进一步的改革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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