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人员门诊复查、住院治疗备案指南
适用参保对象:城乡居民、城镇职工
一、患者本人到选定的重症病定点医院门诊就医,无需备案,直接持社保卡、身份证、重症病专用病历本以及重症病专用处方直接门诊就医,结算时即时报销。
二、到任丘市以外三级公立医院门诊就医,需提前(最多7天)到医保中心备案,备案有效时间为1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个月。
三、转外地住院治疗与认定病种相关的疾病,在明确具体住院日期的情况下可以提前1周(最晚住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医保中心办理备案。
*以上政策以信息发布时为准,如有调整按最新要求执行!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
了解更多医保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