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我国面临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为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从国家层面系统性地、全面性地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免费向群众提供,项目自2009年实施,服务从九类扩展到十二类。
只要您是苍南县的常住居民,就可到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享受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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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常住居民,重点是以下4类人群:
(一)辖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作人员;
(二)辖区内农村居民、社区居民、商业区流动人口;
(三)辖区幼儿园、小学在园(校)的0-6岁儿童家长;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四)65岁及以上老年人;育龄妇女;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及其家属。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