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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城市建设致广大市民朋友一封信


建设健康城市  共享健康环境

市民朋友们: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在全市广大群众踊跃参与下,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群众健康理念和健康水平不断提高,1992年荣获全国“国家卫生城市”称号,连续24年保持了这项荣誉,莱州市、招远市、蓬莱市、龙口市、长岛县先后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我市创建的国家卫生城市数量居全省首位,彰显了我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综合实力,2016年11月1日,我市被全国爱卫会确定为全国首批38个健康城市建设试点市。

健康城市建设是以人的健康为核心,以保障和促进人的健康为宗旨,将健康融入所有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不断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发展健康文化,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一项惠民工程。健康城市建设不仅需要各级政府部门落实责任,还需要全民参与,合力共创。为此,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

  一、从我做起,树立新风。自觉参与“日行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主题理念宣传活动,每位市民从自身做起,利用早晨、晚上、双休日空闲时间,积极开展健身运动,增强体质,预防疾病。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乱搭乱建、乱堆乱倒、乱停乱放,不乱贴乱画、不粗言脏语、不破坏绿化。

 二、文明礼貌,健康生活。每一位市民都要自觉提高自身文明素养,规范自已的言行,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宣传正能量,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健康理念,改变陈规陋习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公序良俗,让健康理念深入人心。积极参与控烟行动,劝导家人和朋友不吸烟,拒吸二手烟。

  三、人人参与,乐于奉献。广大市民积极争创健康家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努力学习健康知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争当健康市民。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秩序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坚决制止损害城市形象的不良行为,积极监督举报脏乱差现象,倡导文明经营,自觉抵制不达标的食品与生活用品。



健康城市建设惠及全体市民,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团结一心,齐抓共建,努力营造健康氛围、传播健康文化、普及健康知识、推广健康生活方式,为打造更健康、更美好的理想家园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烟台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


联系电话:0535-6243697

投稿信箱:ytsaw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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