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首日,
鄞州区卫生监督所开出首张罚单,
分别对个人和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各场所有吸烟现象么?
禁烟宣传到位么?
《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第一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穿梭于各场所进行了首次监督执法。
第一站:医疗服务机构
▲ 大厅人来人往,患者及家属络绎不绝
禁烟标志
手术等候室、门诊大厅均有禁烟标志以及关于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等,并配有禁烟劝导员。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穿梭于各类大厅,发现一名抽烟男子,上前进行了劝阻,告知其吸烟有害身体健康,并宣传7月1日起不得在医疗服务机构吸烟,却依然不听劝阻。
▲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 当事人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
第二站:汽车东站
▲ 候车室内有许多乘客等着班次出发,未看到吸烟者
▲ 墙上贴有禁烟标志
第三站:娱乐场所
▲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走进娱乐场所大门
多处见有烟蒂、桌上的烟也显而易见
▲ 墙上虽贴有禁烟标志却破损,也变得形同虚设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出具了现场检查笔录以及卫生监督意见书,进行了立案处罚。
《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不得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服务场所、教学活动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公共电梯间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吸烟。
违规惩罚方面,禁烟范围的单位违规,由当地卫生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个人在禁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开罚单不是目的,
主要还是想引以为戒。
为了大家的身心健康,
让大家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从自身做起。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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