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药观察家、中国质量新闻网 整理:夕语
近日,山东、广东、海南、湖南等4省又有20加药店的GSP认证证书被收回了!
山东德州:3家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武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请示,德州市药监局依法收回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武城县博祥大药房、武城县老城镇益盛药房和武城县李家户恒信大药房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山东聊城:6家
山东省聊城市药监局发布收回药品GSP认证证书公告,莘县天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四分店等6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该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广东佛山:3家
据《中国质量新闻》报道,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君福药店等3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佛山市顺德区食药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海南三亚:1家
据《中国质量新闻网》报道,三亚康为福药店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监督检查结果判定标准,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该药品零售企业药品GSP认证证书。有关违法行为已移交稽查支队依法查处。
湖南株洲:7家
据《红网》报道,株洲市首次“双随机”药品检查(6月13日至15日)中,7家药品零售企业因违规严重,被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以下简称“GSP证书”)。
撤销“GSP证书”的药品零售企业分别为:株洲市芦淞区白关博信大药房;攸县鸭塘铺乡楚仁堂大药房政鸿店;攸县柏市楚济堂惠仁大药房;攸县皇图岭镇百姓大药房康宁店;茶陵县严塘镇尧水千金大药房;炎陵县华唯崇源堂康福大药房;炎陵县华唯崇源堂塘田大药房。
被撤原因:主要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特别是注射用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处方药开架自选;计算机系统中供货方档案不全;不能提供购进药品的随货通行单和发票;质量负责人、审方员不在岗等。目前,7家药品零售企业已移交县市局或区分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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