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4〕170号)的相关规定,我院拟公开招聘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胸外科主治医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应试人员进行全面、公正、客观的评价,确保择优选拔人才
二、招聘条件
胸外科主治医师岗位要求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执业范围与岗位要求相一致,有三级甲等医院从事本专业岗位工作经历,年龄35岁以下。
三、招聘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考核。
考核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本人。
四、招聘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10日(17:00)。
五、报名地点
西安市胸科医院人力资源科(西安市长安区航天大道东段)。
联系人:刘老师 625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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