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天来临,各游泳场所人气爆棚,而游泳池的卫生问题也成为市民关注的重点,我市游泳场所卫生状况如何?近期,按照市卫计委的统一安排,我所对13家市直管游泳场所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工作,并对我市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长安区等主城区开展了督导检查。
在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中,卫生监督人员对13家游泳场所进行了100%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游泳场馆是否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游泳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情况、泳池水质自检公示情况、泳池水质循环净化消毒情况、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市卫生监督所委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游泳池水和浸脚消毒池水进行现场采样和检测。从本次检查情况来看,13家市管游泳场所总体卫生状况较好,但有部分游泳池池水、浸脚消毒池水余氯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
与此同时,我所还对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长安区等主城区的游泳场所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督导检查,要求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卫计委的要求,摸清辖区内游泳场所的基本情况,加强对游泳场所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加大对游泳场所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对游泳池水质进行抽检,并及时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向社会公示。
下一步,卫监所将重点对存在问题的市管单位加强监督和技术指导,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各区县游泳场所督导检查力度,确保群众游泳的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