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主要检查学校是否成立由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及管理工作;学校每年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设置及上报情况;校医室(保健室)设置情况;校内公共区域消毒情况;学校制定的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复课证明查验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通过检查发现,学校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要求,成立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建立相关工作预案和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安排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对教室等公共区域定期消毒,并有消毒记录。不足之处是晨检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落实不到位、未设置校医室或保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