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的孩子正当好奇心重,对什么东西都想摸一摸碰一碰的年纪,在家熊一点无可厚非,但是到别人家做客的时候就容易产生尴尬了。
家有两个小表弟,都是正当调皮的时候,但是他们俩在我家做客的表现全然不同。姑妈家的小表弟闹腾的不行,每次来都跟鬼子进村似的,大吵大闹就算了还把小编的书架化妆品翻得一团乱,全然不顾姑妈的喝止,每次带他出门都让姑妈头疼不已。而舅妈家的小表弟恰恰相反,说话做事都会先征求妈妈的意见,乖顺的不行,亲戚朋友都很是欢迎他到家里来做客。
到别人家做客,从小孩子做事的细节就能将家教这个问题暴露无遗。这时候就体现了“立规矩”的重要性,到底该怎么给孩子立规矩呢?
孩子到了能说会动的年纪,不再是抱在怀里什么都不懂的婴儿的时候,已经可以听明白道理了,我们应该在日常生活中注重把“规矩”意识灌输给孩子。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给孩子讲明白。什么事在家里能做,在别人家里不能做要给孩子清楚的区分开。划定清晰的行为规范,让孩子说话做事有据可循,不能凭空给孩子讲大道理。这最重要的就是“言传身教”,教育孩子的规矩自己得做到。《情商》曾提到,小孩子在形成自我意识的阶段主要是根据模仿别人的行为来学习,而父母正是他们学习的最主要对象,父母以身作则孩子才能有样学样。
孩子学会说话之后热衷于用语言表达,以求得他人的关注,到了陌生的环境更是容易不安,而通过大声说话来博取你的主意,以寻求安全感。但是,无论在别人家还是公共场所,大声喧哗都是不符合礼仪规范的体现,所以当孩子大声喧哗的时候,你需要及时制止他,跟他说明道理并表示。但不能大声呼喝,孩子也是有自尊心的,教育孩子的时候让孩子觉得自尊心受损,孩子会产生抵触情绪,反而会让教育效果事倍功半。
孩子在别人家不遵守规矩时,如果平等的教育不起作用就需要应用到惩罚措施。例如:直接终止做客活动,立刻带他回家,并和他说明中止做客活动的原因是他不守规矩所得到的惩罚。
让他切实的意识到他的行为是错误,不仅会给别人带来困扰,也会损坏到自己的利益。这样的惩罚必须坚定而不容含糊,才能达到实施惩罚是为了达到惩罚目的而不是为了惩罚本身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