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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马鞍山市药监局印发《马鞍山市药品零售企业交叉飞行检查实施方案》,决定在7月1日-8月31日期间,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交叉飞行检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根据工作任务安排自行确定。
工作任务安排:
市局组织2个检查组,每个县局组织1个检查组。检查组到达目的地后,需要企业所在地市、县局协助检查的,可通知当地监管部门派出观察员。
按照交叉检查原则,市局负责对每个县1家药品零售连锁公司总部、3家连锁门店、3家单体药店进行飞行检查;
当涂县局负责对和县2家连锁门店,市区2家药品零售连锁公司总部、5家连锁门店、2家单体药店进行飞行检查;
含山县局负责对当涂县2家连锁门店,市区2家药品零售连锁公司总部、5家连锁门店、2家单体药店进行飞行检查;
和县局负责对含山县2家连锁门店,市区2家药品零售连锁公司总部、5家连锁门店、2家单体药店进行飞行检查。
原则上每家药品零售连锁公司安排检查时间1天,每家零售药店安排检查时间半天。
检查对象抽取方式:
由市局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工作任务安排在市、县药品零售企业名单中随机抽取待检企业并封存备查。检查组到达目的地后,主动与市局监管科室联系,由市局工作人员将待检企业名单以拍照等方式传递给检查组长,检查组完成上家企业检查任务后,再向市局申领下家企业检查任务。
检查重点内容:
此次飞行检查与国家局、省局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相结合,重点检查内容为:
1.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
2.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
3.超经营方式、超范围经营药品。
4.购进药品未索取发票(含应税劳务清单)及随货同行单,或虽索取发票等票据,但相关信息(单位、品名、规格、批号、金额、付款流向等)与实际不符。
5.高风险品种(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冷链药品、终止妊娠药品等)购进、验收、销售等过程不符合规定。
6.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温湿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
7.计算机管理系统不能全面控制药品进、销、存等质量管理过程。
8.关键岗位人员(质量负责人、质管部长、处方审核人员等)挂证、不在岗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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