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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速度,不得不惊叹!自6月28日至今,城乡药店大检查的风暴已席卷半个中国,11省市的城乡药店“沦陷”其中,100%全覆盖。
6月28日,食药总局一份《关于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挂网。一时间,各地关于城乡、农村药店检查的工作相继开展,矛头直指“问题不少、监管又难”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药店上。
众多周知,在药品监管中,2016年药品流通大整治影响甚大,很多药商因此被查,停业、整顿、收证、注销很常见。
上述《通知》下发当天,一位长期从事药品流通的专业人士说:“去年总局发文对药品批发企业开展大检查,我们当时就预言今年一定对城乡药店大检查,因为存在某些药品来路不正、执业药师挂证以及药品储存环境不合规等问题,大检查是必然。”
“去年整治药商,今年整治药店,这就是药监总局的思路。再往下估计会是中药材、饮片之类的检查。”
现在看来,上述言论对城乡药店而言,可谓一语成谶。到了今年,针对药店的大整治真的来了,还是那样的凌厉、全面、凶猛,希望各药店做好自查、迎检的准备吧。
河北:100%农村诊所、药店都要被查
关于检查的话题已说烂,但河北的“动作”让我们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这次检查可能不是抽查而已,而是“一个不漏”的模式。
河北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大整治行动的重点在农村,监管人员将对辖区内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药店诊所逐一开展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云南:鼓励公众举报农村药店乱象
7月15日,有媒体曝出,云南省食药监已遵照总局要求,对全省城乡药店开展整治行动。并强调,鼓励公众举报城乡结合部、农村药店乱象。
青海:重点整治药店违法回收、销售药品行为
7月10日,青海法制报报道,该省食药监城乡接合部和农村牧区药品质量监管,重点整治药店违法回收和违法销售药品等行为,对药店、诊所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
对于药店、诊所完成自查后,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发现仍继续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对涉事药店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深圳:正式启动城中村药店自查工作
7月13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通知,对经营场所位于城中村的单体药店和个体诊所须对2016年1月1日以来的药品购进、销售和使用行为进行自查,并于2017年7月30日前向所在辖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
而药店自查的10种违法行为,则与总局要求完全一致。
安徽:逐一整治农村药店诊所药品市场乱象
同河北一样,该省食药监管部门将对本辖区内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逐一开展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对零售药店等,将成为此次的整治重点。
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药店、诊所,食药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同时,鼓励公众对药店、诊所违法行为举报。
江苏连云港:把城乡药店集中整治作为下半年重点工作
7月13日,连云港食药监局召开全市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部署会,对全市的集中整治工作做出安排,利用7月至11月的时间,全面做好宣传、摸底、自查自纠、检查等工作,并将此作为下半年的重点。
结合7月初浙江、湖北、山西、陕西和四川等5省开展的行动,全国已有至少11个省份的城乡药店被卷入此次“大整治”中。
啥都不说了,实在不忍心写下去了,此刻只想为城乡药店默默祈祷,祝好!
来源:药店经理人 作者:花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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