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余庆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55名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余庆县2017年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55名,具体招聘岗位见《余庆县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7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护理专业必须有护士执业资格(2017年考试合格的,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27日-1999年7月26日出生);
5、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止2017年7月26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或2016年以来在遵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考试违纪成绩被记“0”分的,或在遵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不能在资格审核时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以及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有效资格条件资料: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任职资格文件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 7月26日——7月28日09:00——11:00、14:30——17:00。
2.报名地点:
余庆县城关一小。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
按照《招考简章》公布的各招聘职位需具备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按要求填写《余庆县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张。
5.报名注意事项
一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表》,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千万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在专业要求上,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完全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同时必须注意《职位表》中专业要求上具体专业与专业类型的区别。在报考过程中,考生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显示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专业目录可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zyrs.gov.cn/web/10470/429151.html)。 二是报考人员如因专业、学历、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在招聘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政审)、聘用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三是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四是委托他人部门的,视为考生本人报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余庆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考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在现场报名时同时进行。
报名期间,考生填写完毕《报名表》后,连同将报考职位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送交报名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初审后签署意见并签名。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凭工作人员签署了“同意报考”的报名材料到报名现场收费处缴纳考务费100元,且将报名材料返回资格审核人员后,方能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成功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报名截止后,如遇某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1:1的,将对该职位进行调减或取消,并在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ld.zgyq.gov.cn)公布。该职位取消招聘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在2017年8月1日15:00——17: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书面申请退还考务费并取消报名。
初审合格人员缴纳考务费人民币100元。
五、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参加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总分为100分。
(一)考试时间
2017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请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7年8月16日09:00—11:30、14:30——17:30期间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
职位代码为11——12职位的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
职位代码为01——10的考试内容为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
(四)相关事项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ld.zgyq.gov.cn)向社会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并在分数公布期间确保通信畅通,如因考生电话停机或关机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其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范围: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2:1比例以内(含2: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由县招考办组织,县卫计局负责实施。主要再次审查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须的资格条件。对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在《报名表》的复审意见栏签署“符合条件,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通过“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ld.zgyq.gov.cn)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要及时查看招聘单位在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ld.zgyq.gov.cn)上发布的面试信息(面试方案),确保能够按时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果通过接到举报等形式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公布2个工作日后,如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申请放弃面试,在此环节不再递补人员进入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县招考办负责指导,由卫计局组织实施,县人社部门负责对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考生应按照招聘单位通过网站发布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案提出的要求,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按时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合招聘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现场答辩、情景模拟、实验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详见各单位于面试前在“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ld.zgyq.gov.cn/)上公布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案。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在“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ld.zgyq.gov.cn/)上向社会公布。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选岗及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选岗及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以新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考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如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低于1:1的,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本考场同类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八、待遇
(一)工资总额及职称晋升、聘用参照同级别在编在岗人员执行。
(二)公积金参照同级别在编在岗人员执行。
(三)社会保险按照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执行。
九、体检
在参加面试人员中,各职位按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报考相同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招聘单位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考办统一组织,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次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在县招考办指导和监督下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学历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或卫计行政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组应由两人以上组成,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报告。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考办在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24623388(政策咨询)
0851-24621851(报名业务咨询)
监督电话:0851--24706018
余庆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