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政府和医院,法人治理是桥梁。
作者|县域君
来源|中国县域卫生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作为“十三五”期间深化医改工作的五大重要任务之一,被视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枢纽”。
7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其中,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加强医院党的建设等内容,在这份6000字的文件中都有重点阐述。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解决哪些问题?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曾在相关会议上指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至少可以解决三个问题:一是政府和医院之间的职权边界问题;二是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问题,真正把经营自主权、收入分配权和人事权利下放给医院;三是解决医院的考核评价的指挥棒问题,也就是指标体系。
在具体措施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其中要完成以下任务:
1.制定医院章程。医院要以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等,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提高医院运行效率。
2.健全医院决策机制。院长全面负责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院长办公会议是公立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对讨论研究事项作出决定。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组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药事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资产多元化、实行托管的医院以及医疗联合体等,可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
3.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4.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院长是医院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医疗质量安全院、科两级责任制。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内部公示制度等。加强重点科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技术的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
5.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人员聘用管理、岗位管理、职称管理、执业医师管理、护理人员管理、收入分配管理等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医院可以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6.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价格管理、资产管理等必须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三级公立医院应设置总会计师岗位。
7.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将政府、举办主体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医务人员实行分类考核。
8.健全人才培养培训管理制度。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做好医学生培养工作。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或对口帮扶的医疗机构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城市大医院要积极为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人才。
9.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加强临床医学研究,加快诊疗技术创新突破和应用,大力开展适宜技术推广普及,加强和规范药物临床试验研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10、健全后勤管理制度。强化医院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论证,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
11.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强化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与医保、预算管理、药品电子监管等系统有效对接。
12.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办院理念,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
13.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并发挥引领作用。
在医院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方面,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副主任郭永瑾介绍,推动医院转变转变运行机制,最难的是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制度改革,核心是如何实行一套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绩效分配制度。目前上海的做法是,定期考核和公布每一个医院的病种难度,高难度的病种占整个出院人数的比例、高难度手术占整个住院人数的比例。
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有哪些招?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理事长兼党委书记封国生认为,协同政府和医院,法人治理是桥梁。
封国生说,“对于实现政府治理和医院内部治理的协同,法人治理机制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以此来明确和界定医院的所有权、决策权、监督权,经营者的经营权,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必要内容。”
江苏康复医疗集团副理事长、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朱夫指出,产权不清和九龙治水是目前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问题。朱夫建议搞“共有制”,政府、社会有关的部门,比如高校、社会机构,形成一个理事会共同管理医院。
《指导意见》在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方面,具体措施是:
1.明确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职能。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统筹履行政府办医职责。政府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审议公立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
2.明确政府对医院的监管职能。建立综合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
3.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公立医院要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和提供医疗服务,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
4.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加强医院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质量安全、价格、医疗费用、财务状况、绩效考核等信息。
《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加强社会办医院党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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