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陕西省药监局发布《陕西省药品质量公告》曝光并查处14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其中包括陕西龙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山药和通草、陕西兴盛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胡、西安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的炒鸡内金和川芎等。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为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
据39医药君了解,药材和饮片的“性状”系指药材和饮片的形状、大小、表面(色泽与特征)、质地、断面(折断面或切断面)及气味等特征。中药材来源不正确,种植、采收、加工、炮制、贮藏等环节操作不规范,以及人为的掺杂使假、染色、增重、过度硫熏等行为均可导致中药材及饮片性状不合格。
药材和饮片的“含量测定”系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对供试品的有关成分进行检测。含量测定选定的指标多为中药材及饮片的有效成分或指标性成分,中药材来源不正确、种植加工等环节操作不规范(如种植环节滥用生长调节剂,生长期不够、采收季节不适宜,加工方法不当、饮片炮制不规范等)均可引起指标成分含量变化,导致含量测定结果不合格。
陕西省药监局明确,对本次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药品涉及的相关单位,相关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正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2017年第7期抽验不符合规定药品质量公告
备注:标“*”的药品为标示生产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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