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我院医保办负责人参加了地区社保局举办的“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即时结算视频培训会”,会议提出自8月1日起,地区生育保险将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可有效解决大部分参保人员垫付生育医疗费的问题。
地区现行的生育保险支付模式需要生育者先行垫付生育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产假结束后再由社保经办机构将符合政策标准的生育医疗费支付给生育者,这种模式周期长,生育者在生育过程中垫付资金的经济压力大,为有效解决群众的“垫付”和“来回跑腿”的问题,即将上线的即时结算模式可将“个人支付费用”“经办机构报销”这两个环节缩减为“直接结算”一个环节!
地区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产前检查与保胎费用、生产时的生育医疗费用、因生育引起疾病的治疗费用等现已全部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的范围。产前检查和保胎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住院生产最高支付限额顺产为3000元、助娩产为3500元,剖宫产为6000元,多胞胎每多生一胎提高1000元支付限额,剖宫产同时进行产后输卵管结扎的支付限额为7200元;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或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疾病的医疗费,按照统筹基金85%的比例予以补助,上不封顶。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孕妇、产妇可在县二级以上定点医院结算窗口将符合生育保险政策的产检、保胎、生产等费用进行限额内冲抵,冲抵金额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超出限额的费用自理,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为定点医院清算垫付费用。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地区生育保险统筹级别为县级统筹,因此生育保险即时结算初步运行时会有较为明显的属地限制,少数参保职工在参保地以外发生的生育医疗费还需以老办法进行报销。待即时结算功能运行平稳后,提高生育保险统筹级别、取消即时结算地域限制将成为地区生育保险工作新的着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