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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达沃思】国家和省里的政策“打架”,基药制度到底何去何从?


最近,有3条有关基本药物的政府新闻令业内人士莫衷一是。市场观察人士纷纷猜测:国家和省里的政策“打架”,基药制度到底何去何从?


一是广东省取消基本药物使用限制。6月30日,广东省卫计委发布《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基本药物制度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从7月1日起,广东不再对各级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含省增补基本药物,以下统称基本药物)的品规数量和金额比例作具体要求;新版医保药品目录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此举被业界解读为“实行多年的基药制度开始瓦解”。


二是山东放宽基层基药采购比例。7月20日,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将基层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本机构药品采购总金额比例提高至30%。据了解,此前,山东省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全部药品采购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80%,也就是说非基药的采购总金额比例不高于20%。此次,《通知》将基层医疗机构非基药采购金额占本机构药品采购总金额的比例调整至不得超过30%。这意味着基层医疗机构可用的非基药将有所增加,基层医生可使用的非基药范围有所扩大。对于满足患者基层就诊的用药需求,促进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制度的用药衔接有积极意义。


三是国家卫计委要求进一步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7月20日,2017年全国药政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指出,药政工作必须坚持药品回归临床价值的理念,以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要健全联动会商和分级应对机制,建立国家和省两级短缺药品清单,对清单内药品今年年底前全部纳入预警监测,开展临床综合评价、动态管理,建立全国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应用平台。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提高使用比例,特别是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配备使用水平,鼓励地方为患结核病、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的贫困人口免费提供部分基本药物。


省级放开,国家收紧。虽然只有两个省,不算大面积放开,但表现出与国家政策的要求取向对立却是明显的。


按广东的说法是:按照以往(基药)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可从基本医保药物目录配备使用品规数量和采购金额比例不超过40%的非基本药物的政策,导致了一些居民在社区买不到药、“村医无药可用”的情况。


而山东的说法则更直接:为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临床一线的实际需求选择、调整用药范围,直接从该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自主选择非基药,提高基层用药选择的灵活性。


为此,达达君有点纳闷了:上面,继续要求“进一步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下面,却从临床实际需求出发降低、甚至放开对基本药物使用的比例要求。这到底是上层官僚主义、不尊重实际需要在搞“一刀切”?还是“政策不出中南海”、下面阳奉阴违、我行我素?这基药制度都上下衔接不畅,这医改能顺利开展吗?


希望达达君的纳闷是杞人忧天!


作者:达达君  本文为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否则视为侵权。  本公众号欢迎原创文章投稿,投稿邮箱:2854409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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