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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日前,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发布《2016年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16年,全省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攻坚克难,深化医改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人口生育政策调整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扎实有效,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中医药事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成效显著,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公报的主要内容如下:


卫生资源

2015年底,全省卫生总费用达2844.96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722.22亿元(占25.39%),社会卫生支出1213.99亿元(占42.67%),个人卫生支出908.75亿元(占31.94%)。人均卫生费用2889.11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为4.52%。与2014年相比,政府、社会、个人卫生支出分别上升了0.44,0.83和-1.27个百分点;人均卫生费用上升了13.85%,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上升了0.34个百分点。

  

2016年底,全省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4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2.70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1.14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6.64人。与2015年相比,上述指标分别增加了0.05、0.12、0.13、0.10人。

  

2016年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4.25万张,比去年增加2.32万张,增长4.46%。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0年的3.99张增加到2015年5.27张,到2016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5.45张。

医疗服务

2016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62393.92万人次,比2015年增加835.05万人次(增长1.36%)。2016年居民到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就诊6.27次。其中,公立医院诊疗人次17493.37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85.91%),比2015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增加1296.88万人,增长8.01%。民营医院诊疗人次2870.08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14.09%),比2015年增加355.96万人,增长14.16%。

  

2016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1692.62万人,比2015年增加170.98万人(增长11.24%)。其中,公立医院入院人数1111.75万人,占全省医院入院人数的85.63%;比2015年增加100.07万人,增长9.89%;民营医院入院人数186.62万人,占全省医院入院人数的14.37%;比2015年增加31.03万人,增长19.94%。

  

2016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5.8人次和住院2.3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0人次和住院2.4床日。与2015年相比,医院医师日均担负工作量略有增加。

  

2016年,全省医院病床使用率84.83%,其中:公立医院90.42%。与2015年相比,医院病床使用增加0.52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增加0.78个百分点)。2016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8.9天(其中:公立医院9.1天),比2015年减少0.5天。

基层卫生

2016年底,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311个。与2015年相比,总的机构数多了3家,人员增加351人。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1822.40万人次,比去年增加81.36万人次;入院人数24.04万人,比去年增加2.50万人。医师日均担负诊疗9.8人次和住院0.8床日。全省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1482.61万人次,比去年减少32.85万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3.8人次。

  

2016年底,全省共设有县级医院897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83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1所、县级卫生监督所82所,四类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22.44万人。全省县级(市,不含区)医院诊疗人次达8193.81万人次,比2015年增加612.37万人次;入院人数628.15万人,比2015年增加52.75万人;病床使用率82.10%,比2015年上升1.25个百分点。

  

2016年底,全省共设1624个乡镇卫生院,床位9.81万张,卫生人员11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9.65万人)。与2015年相比,乡镇卫生院减少6个(乡镇撤并后卫生院合并),床位减少509张,人员减少0.2万人。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为7347.49万人次,比2015年减少175.18万人次;入院人数273.84万人,比2015年增加20.30万人。2016年,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5人次和住院1.5床日。病床使用率60.58%,出院者平均住院日7.3天。与2015年相比,乡镇卫生院医师工作负荷稍有增加,病床使用率上升4.98个百分点,平均住院日延长0.1天。

  

2016年底,全省共设53226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人员达12.73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0.7万人、注册护士0.19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1.85万人。平均每个村卫生室人员2.39人。与2015年相比,村卫生室数减少679个,人员总数减少1.04万人。村卫生室诊疗量达23514.46万人次,比2015年减少1189.60万人次,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年诊疗量4417.85人次。

病人医药费用
    

按照可比价格计算,2016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240.4元,比上年增长2.64%;人均住院费用8946.3元,比上年增长2.00%。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中药费占比为44.13%,比2015年下降2.60个百分点;医院人均住院费用中药费占比为34.38%,比2015年下降4.41个百分点。

  

2016各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和人均住院费用增减不一。按照可比价格计算,二级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增长2.48%,人均住院费用增长1.38%;三级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增长0.93%,人均住院费用降低3.15%。一级医院次均门诊费用降低2.83%,人均住院费用增长1.35%。

  

2016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81.4元,人均住院费用2630.1元,按照可比价格计算,分别比上年增长5.88%和4.5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中药费占比为59.46%,比2015年上升2.09个百分点;人均住院费用中药费占比为33.75%,比2015年下降3.46个百分点。

  

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61.8元,人均住院费用2013.7元,按照可比价格计算,分别比上年增长3.65%和12.13%,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中药费占比为46.28%,比2015年上升0.56个百分点;人均住院费用中药费占比为34.39%,比2015年下降2.01个百分点。

中医药服务

2016年底,全省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2644个,比2015年增加286个。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覆盖率分别达到72.38%和81.34%。 

  

2016年底,全省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9449张,其中,中医类医院59416张(占99.94%)。与2015年相比,中医类床位增加2969张,其中,中医类医院床位增加2989张。

  

2016年底,全省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总数达7.63万人,比2015年增加0.51万人(增长7.09%)。全省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3.22万人,比2015年增加983人。

  

2016年,全省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3706.51万人次,比2015年增加215.43万人次(增长6.17%)。2016年,全省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179.47万人,比2015年增加11.74万人(增长7.00%)。 

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

2016年,全省甲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135097例,死亡307人。报告发病率为137.19/10万,死亡率为0.31/10万。 

  

2016年,全省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183586例,死亡17人。报告发病率为186.44/10万,死亡率为0.02/10万。

  

2016年,全省常规免疫卡介苗接种率99.87%,乙型肝炎疫苗接种率99.79%,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99.65%,麻疹类疫苗接种率99.73%,百白破三联疫苗接种率99.79%,流脑疫苗接种率99.74%,乙脑疫苗接种率99.67%,甲肝疫苗接种率99.76%。 

妇幼卫生

2016年底,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1.84%,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2.51%,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2.34%。

  

2016年,免费孕前优生检查人数149万人次,覆盖率117.49%,高风险率9.77%。婚前医学检查率为65.70%,其中,农村为71.94%,城市61.27%。

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

2016年,医疗服务经常性卫生监督9.54万户次,监督覆盖率95.59%,依法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作出卫生行政处罚1938件。全省血液安全被监督单位30家,经常性卫生监督772户次,监督覆盖率86.67%。传染病防治被监督单位6.02万家,经常性卫生监督6.58万户次,监督覆盖率95.52%,依法对传染病防治作出查处案件1254件。

  

2016年全省监督检查计划生育单位1185家,监督覆盖率93.23%;检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13598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8022人;依法查处计划生育违法案件38件。

计划生育

 2016年度全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目标人群已达148.51万人,总量比上年增加18%,占全国14%,居全国第三位,政策落实及时率90%,各级财政投入14.28亿元。

  

2016年全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人群达6.7万人,总量比上年增加15%,各级财政投入扶助金近4亿元。

 

全省2002~2015年度367家省属困难、破产改制企业退休职工中11682名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由省级财政落实,涉及经费11971万元。

  

独生子女父母在子女18周岁前每月10元的奖励费全部落实。2016年度全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524.17万人,发放金额40183万元,落实率100%。

来源
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官网-规划与信息处
编辑
李倩倩   张乐群
主任
聂庆喜
值班主编
郝金刚
发布
张乐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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