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巴嘎旗委办公室印发了《阿巴嘎旗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的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身份和职责,站稳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传播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错误言论、歪风邪气敢于“亮剑”,主动斗争,坚决做到“五必须”,“十严禁”,“十不准”。
行为规范
(一)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二)必须遵守党规党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维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四)必须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共筑网上网下同心圆;
(五)必须强化阵地意识,要主动担当和“亮剑”,对错误言论和倾向旗帜鲜明地批驳,进行有力回击。
(一)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二)严禁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信息及言论;
(三)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
(四)严禁诋毁、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及革命英烈、英雄模范的形象和事迹的信息及言论;
(五)严禁发表、传播分裂破坏党和国家统一的信息及言论;
(六)严禁阅读、传播反动电子读物、音像制品;
(七)严禁发表、传播挑拨民族宗教关系、煽动民族仇恨、涉及民族宗教歧视的信息及言论;
(八)严禁发表、传播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信息及言论;
(九)严禁宣传、组织、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参与非法传销活动;
(十)严禁编制“关系网”,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拉帮结派、拉票贿选等。
(一)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听音乐、证券交易、访问与工作无关的网站、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发布与工作无关的言论、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二)不准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如开网店、微店等从事商业性推销、推广活动;
(三)不准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虚拟财物、微信红包,或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予他人虚拟财物、微信红包;
(四)不准违反有关规定,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制作或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五)不准经营、浏览非法网站;
(六)不准参与色情、赌博活动;
(七)不准发布和传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信息、言论、图片、视频等;
(八)不准编造、散播虚假信息,欺骗、误导群众;
(九)不准侵犯他人隐私和泄露个人信息;
(十)不准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诬告陷害。
各苏木镇(区)各部门要加强党员、干部网络和微信使用情况的监管,充分发挥网络和微信等联系沟通、方便工作的正面作用,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和微信使用环境。党员干部要在使用网络和微信中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必须”,坚决同触碰“十严禁”、“十不准”行为作斗争。
来源:阿巴嘎旗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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