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我辖区游泳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管理水平,预防游泳场所内易传播疾病的发生及流行,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按市卫生监督所下发《2017年中山市游泳场所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东升镇卫生监督所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辖区内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及监督抽检工作。
6月6日至7月25日,东升镇卫生监督所联系镇疾控中心对辖区内13家游泳场所进行现场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和两期的监督抽检工作。本次检查工作主要内容有:许可情况、公示情况、卫生管理、卫生设施设备使用情况等。检查中,我所卫生监督员严格按照《2017年中山市游泳场所专项检查记录表》的要求对各个游泳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发现,我辖区内游泳场所整体卫生状况较以往有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大部分单位卫生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档案确失,个别单位水质公示不完整,少部分单位现场检测泳池、浸脚池有效氯不合格及相关更换补水记录不全等。
针对存在问题,卫生监督员及时向其相关单位作出了反馈,并现场制作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监督抽检方面,前期抽检的9家单位中除1家水质检测结果不合格外,其余的均为合格,目前该我所已向该不合格单位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后期4家检测结果仍在处理中。
游泳场所开放期间,东升镇卫生监督所将向社会公示各游泳场所的监督抽检结果,并进一步加强日常卫生监督,同时继续跟进需整改单位的落实情况,规范我辖区游泳场所卫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