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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质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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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今天我们也就话不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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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落实的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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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型支付方式,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鼓励各地积极完善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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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2017年年底前所有城市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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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部署开展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探索制订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标准。按要求推进医保全国信息联网,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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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新增200个左右临床路径管理、100个左右中医临床路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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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落实民政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增强保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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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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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经验,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支持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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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努力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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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为困难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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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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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及时完成我省药品生产企业医药代表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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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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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全省医药产品电子交易平台,推动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直接通过平台交易。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建立专利药和独家生产的药品价格谈判机制。鼓励集团采购、医联体采购和区域联合采购。规范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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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2017年底以前,鄂州市、武汉市、襄阳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执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市(州)推进“两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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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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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保药品谈判准入后的医保支付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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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鼓励连锁药店发展,探索开展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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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药品使用行为。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建立医院总药师制度试点。促进合理用药,落实处方点评等制度,重点加强抗生素、辅助用药、营养性药品的使用,列出具体清单,实施重点监控。开展基本药物目录评估,制定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激励机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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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应用,2017年年底前覆盖大多数统筹地区,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向医务人员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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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率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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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中医药法》,启动社会办中医试点,完善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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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各地细化措施,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对医疗卫生机构单独制定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逐步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保护和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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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全科医生300名以上。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多层次多渠道组织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新增2500名左右医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向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等紧缺专业倾斜,建立健全省级财政补助机制,加强培训质量建设。稳妥推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加快服务健康产业发展相关人才培养。改革完善基层卫生职称评审工作,优化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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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新增部分主要用于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督导评估,加强疾病预防体系和慢性病防控体系建设。做好健康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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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手段,加强信息化应用支撑。逐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省、市两级平台实现100%互联互通,市、县两级平台实现90%互联互通,推进对各类业务数据的实时汇集、有效分析、动态监测,推广全省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的应用。区域内60%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和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3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信息系统。统筹规范全省信息化标准体系,加快应用全省统一的病案书写规范、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等相关规范和标准。推进便民惠民服务,加大力度推进居民健康卡的发行和普及应用,推动跨区域、跨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调用和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动态调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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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证照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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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检查、消毒供应和血液净化机构。继续推动医养融合试点工作,推进社区居家层面医养结合。启动中医药健康养老工作。推动健康产业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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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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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两控四改”重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总结经验并逐步向全省推广,打造我省医改特色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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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各市(州)、县要建立将医改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要求等约束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责任,全面开展医改监测工作,建立医改任务台账,加强改革监测和定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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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经验总结和推广。各地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积极探索,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以区域突破带动全局推进。
70
加强医改正面宣传和解读。加强对医改典型经验的挖掘和宣传,反映鲜活的医改实践和进展成效。做好医改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对政府相关部门、医改办及公立医院管理人员等进行全员培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深化医改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71
加强医改督查评估。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分析解决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总结各地创造的成熟经验,把改革成果总结好、巩固好、发展好。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采取适当形式予以通报、约谈及问责。
往期【政策】回顾:
政策| 药品全面取消加成,“以药补医”告别历史舞台,换谁登场?
主管: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办:湖北省卫生计生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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