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最网
首页

【安徽】中药提取、中成药生产迎更严监管

点击上方“医药地方台” 可订阅哦!

8月3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提取和中成药生产监管的通知。

 依据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药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7]38号)要求,结合安徽省中药制剂监管工作实际,现作如下通知:

一、做好中药提取和中成药生产的监管工作

各市、直管县局要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认真对辖区内中药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核查实际生产工艺与注册申报工艺的一致性,是否存在违反总局《关于加强中药生产中提取和提取物监督管理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4〕135号)和2015年第286号公告要求的行为。

要重点检查企业中药前处理和中药提取环节有无擅自改变提取工艺和方法的行为;制剂过程中是否按照注册申报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有无违反规定违法添加中药生粉行为;生产设备或工艺发生变更是否经过验证,是否及时完善相关手续;提取物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办理了备案。

二、督促企业履行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各市、直管县局在监管工作中,要深入一线,了解企业生产的真实情况,并对总局近期公告的中药生产企业违法违规事例进行现场讲解,使企业提高自己作为药品生产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清楚违法违规成本,做到严格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

三、建立中药提取和中成药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各市、直管县局要结合监管实际,针对不同企业的具体品种,制订出个性化检查方案,逐品种进行生产全全程跟踪,切实加强中药提取和中成药生产的监管,通过逐年检查,力争对辖区内企业在产中药品种做到检查全覆盖,真正建立起监管长效机制。

各市、直管县对检查中发现的中药提取和中成药生产中潜在的共性问题要进行研究,并整理汇总报省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省局将适时组织检查员,抽取一定比例的中药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延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公告并严肃查处。 

长按指纹

一键订阅

医药地方台

相关话题

相关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