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双峰县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娄人社发〔2014〕68号)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0名,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对象、条件、岗位、名额及方式
(一)招聘对象
符合《双峰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考。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及要求: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双峰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三、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双峰网、双峰县人社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报名开始不少于7个工作日,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聘人员名单均须在双峰县人社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8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资格审查:
①报考人员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相关资格要求的需带相关资格证书(资格证考试合格暂未发证的,需提供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半身彩色照片2张及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每人交报名考务费100元。
②报考人员是外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必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③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且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④报考人员的专业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符。
(三)笔试(占综合成绩的 60%)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①笔试成绩为100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②文秘岗位、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林业管理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40%,申论占60%;
③其他岗位:对应专业的政策法规等基础知识占10%,专业知识占90%;
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该岗位不开考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四)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按招聘计划与面试对象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报考文秘、办公室综合管理、林业管理岗位的按申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报考其他岗位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市人社局同意,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3、面试内容与方式:
①卫计系统护士岗位的面试采取现场操作考试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均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根据岗位要求测试参考对象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知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②面试评委为7-9人,由相关专家、教授组成,不设单位评委,评委一律异地聘请,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五、考核
(一)考核工作由县人社、组织、编制、用人单位联合组织实施。
(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六、公示与聘用
(一)考核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双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新聘用人员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且五年内不得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