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5日,市政府副市长周齐铭主持召开我市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推进会。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瑞彪、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主任高远、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廖兴文,各县(区)人民政府分管县(区)长、卫生计生局局长、医政股长,市直医院、各县(区)级医院、中心卫生院院长,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市环保局土壤环境管理科负责人参会。
市政府副市长周齐铭要求,一是各地各单位必须及时、无渗漏、无遗撒安全地收集、转运、暂存、处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二是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分类、收集、转运、暂存的全过程监管,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监管,市环保局负责监测、指导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三是从15日下午开始,市卫生计生委分3个组再次到各县(区)督导检查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再次进行拉网式督导检查。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处置不规范的一律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