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票制下,一夜之间全国冒出几万家所谓的“CSO”公司,这一结果与笔者在去年4月份的预判是一致的,CSO的确是代理商转型的必由之路。
不过,如果仅仅是为了“开出发票”而拿到费用的“CSO”可就要注意了,带引号和不带引号的CSO显然是不一样的,两者之间除了引号以外隔着千山万水甚至完全毫不相干。
目前这类“CSO”身份存疑,广泛存在,大家组团去一些园区注册各类公司,被各种口沫飞溅的理论一顿忽悠,换个马甲,以为在当地按核定征收方式,开出发票缴纳超低税款就完事。这就是带引号的COS。
其实我们不妨想想:如果真有这么简单,那么,各行各业都这么做有没问题?按核定征收的纳税主体大量聚集于某个园区,税收征管就这么被轻易绕过去?请问发票背后的真实业务体现在哪里?两票制奈何不了你?真有这么大能耐?
对于“CSO”的误区及种种乱象,从2016年6月份开始,笔者写过大量的文章提出警示。目前,业界对此有这么几种心理:
1)没有意识到风险存在,先把票开了再说;
2)意识到风险,但走一步算一步,走不下去再说;
3)意识到风险,但觉得风险是别人的,不是自己的;
4)懵懵懂懂意识到问题存在,但大家都这么做,存在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
问题要回到根本,CSO从事的是营销外包服务,那么CSO一定要有切实可行的营销活动,一要真实,二要合规,三要提升营销效能。但目前很多的“CSO”,除了关注于财税处理以外,很少考虑业务合规性,更不觉得CSO是以提升委托方的营销效能而存在的第三方机构。
在意识到问题之后,当务之急是把业务由虚变实,把之前该做而没做,或者该做而少做的营销活动扎扎实实做了,并且找到提升营销效能的路径。而这一切,都必须基于业务的合规前提下开展。
因此,我的建议是:先从商务系统构建或改造开始入手,涉及到票、货、款的业务分支,再分项、分块解决;同时构建企业的合规内控系统,逐步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来源:医药云端a工作室 作者:点苍鹤 本公众号欢迎原创文章投稿,投稿邮箱:2854409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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