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近日公布近期高发的十类通讯信息诈骗骗术,提醒社会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 骗术一:假冒公检法诈骗
犯罪分子假冒“警官”、“检察官”、“法官”等角色,谎称受害人涉嫌洗钱、贩毒等严重犯罪,诱导受害人将资金转入实为骗子持有的所谓“安全账户”。
公安机关提醒:警方不会通过电话做笔录,逮捕证由警方在逮捕现场出示,不会通过传真发放,更不会在网上查到。公检法机关从未设立所谓的“安全账户”。
◆ 骗术二:冒充熟人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得受害人熟悉的亲友的手机号码、社交账号密码,并掌握受害人的社会关系,从而骗取受害人信任,进而编造“发生意外急需用钱”“资金周转”“代缴话费”等理由,诱使受害人转账。
公安机关提醒:凡是亲友间涉及借款、汇款等问题,一定要通过拨打对方常用号码,或者视频聊天等方式核实对方身份后再做决定。
◆ 骗术三:利用伪基站发送木马链接诈骗
犯罪分子使用伪基站,冒用银行、运营商等客服电话号码发送短信给受害人,以账户积分兑换奖品等为由诱导受害人点击短信中的木马链接。用户一旦点击,犯罪分子就能在后台获取用户的银行账户信息和密码,进而盗取其账户资金。
公安机关提醒:当收到“银行卡密码升级”“积分兑换”“中奖”等方面含有链接的短信时,要通过银行、运营商的官方网站或客服电话进行核实,不要轻易点击短信中的链接。
◆ 骗术四:兼职诈骗
犯罪分子许诺在各种网络平台刷得消费记录后,将返还本金并支付佣金。受害人在完成前几单任务后都会很快收到回报,而当做更多的任务时,骗子就会消失。
公安机关提醒:求职者不要轻信网络上“高佣金”“先垫付”等兼职工作,不要轻信没有留固定电话和办公地址的招聘广告。
◆ 骗术五:考试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考生信息,并有针对性地发送短信或邮件,声称“提供考题”“改分”“办假证”等,引诱考生汇款。
公安机关提醒:漏题、改分、改档案、伪造资格证等行为本身就是非法的,请坚持用自己的实力说话。
◆ 骗术六:校园贷诈骗
校园贷诈骗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用“免抵押、低利息”为诱饵诱导学生贷款,并要求缴纳贷款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费用;二是声称能通过培训提高综合技能,诱导学生贷款支付学费;三是与兼职诈骗结合,要求学生贷款购买手机等产品做“销售代理”。这些贷款的利息和滞纳金很高,学生如不能如期还款,将迅速背上难以承受的债务压力。
公安机关提醒:学生在申请借款或分期购物时,要衡量自己是否具备还款能力。对于关乎自身信息、财产安全的事,要多方求证,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一面之词,轻易透露个人信息,甚至将身份证借与他人使用。发现危险,及时报警。
◆ 骗术七:民族资产解冻骗局
犯罪分子先编造一个民族资产秘密流落海外的故事,然后声称受国家委托对这些海外资产进行解冻,号召受害人缴纳手续费或资料费,称成功后每人可以拿到高额善款补助。犯罪分子还会编造所谓“养老”“扶贫”等噱头来吸引投资实施诈骗。
公安机关提醒:此类诈骗的受害人多为中老年人。年轻人要多关爱长辈,及时传达安全防范知识。此外,留意长辈的网络支付情况,保障财产安全,及时止损。
◆ 骗术八:投资返利诈骗
此类骗局通常标榜具有海外背景,从事的行业能赚取巨额利润,投资者将会获得高额投资回报。投资初期,犯罪分子会按时返利,让投资者尝到甜头,继续追加投资后,投资者将会血本无归。
公安机关提醒:投资理财前,要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了解,多咨询评估。特别要警惕网络上各类标榜“低投入、高收益、无风险”的投资理财项目,谨防被骗。
◆ 骗术九:保健品购物诈骗
犯罪团伙假扮医疗机构的顾问、专家、教授等,以为老年人“问诊”为名夸大病情,再以会员登记、免费体验、国家补贴、中奖等噱头诱骗客户购买各类保健品。而这些“保健品”基本上都粗制滥造,成本低廉却以高价出售。
公安机关提醒:经常给家中老人说一些老人被诈骗的例子,让他们不要相信保健品推销,一旦发现受骗要立即报警。
◆ 骗术十:引诱裸聊敲诈勒索
犯罪分子非法获得被害人信息后,通过社交软件建立联系,一步步引诱受害人进行“裸聊”,从而获取受害人不雅照片、视频,以此敲诈受害人。
公安机关提醒:应远离网络不良行为,不向陌生人泄露身份和家庭情况等敏感信息。
公安机关提醒,无论犯罪分子如何巧立名目、花言巧语,只要守住下列安全底线,就可以让犯罪分子无计可施。
◆ “四要”指的是:
转账前要通过电话等方式核实确认;
手机和电脑要安装安全软件;
QQ、微信要开启设备锁及账号保护,提高账户安全等级;
网上聊天时要留意系统弹出的防诈骗提醒。
◆ “四不要”指的是:
不要连接陌生WIFI,有些WIFI容易导致支付账号密码被盗;
不要向他人透露短信验证码;
不要将支付密码与账号登陆密码设为同一个;
不要将身份证等个人身份信息保存在手机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