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到即墨市人民医院投诉说前天医院给自己三个月大的孩子开的营养药,回家服了多日后,发现该药品是2015年生产的,有效期至2017年5月,已过期。接到投诉后,医院立即查清事情真相,原来是市民误用了家庭药箱里的过期药。
因为医院购进的药品入库前,药库保管员都要按要求进行检查药品的批号及有效期,近效期药品(注:六个月以内的药品属近效期药品)不得购入。药库购入合格药品后,发放到各个药房,药房里的每位药师每天对自己所管辖的药品进行批号及效期检查,并及时登记。三个月以内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在门诊药房出售,一律退回药库。六个月以内的近效期药品都贴有“近效期药品”警示标识。所以考虑病人以前是否开过此药,放在家中没发现已过期?药剂科从电脑中查找原始处方,最终查明原来真的是该市民于2015年给家人开的药品没用完,因药名相同而跟此次开的药品弄混了,导致给三个月大的孩子误服过期药品。
通过这件事,市医院药师提醒广大市民:您家庭的小药箱要经常检查清理,对有未服完或已过期的药品要及时处理,以免误服过期药品而导致不必要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