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是党章对发展新党员的明确规定,是发展党员工作必经程序。预备党员通过入党宣誓,表示他们自愿承担共产党员的政治责任,表明对党的事业的忠诚。
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由党支部举行的宣誓仪式,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入党宣誓大会。
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必须在预备期内进行,而且要在上级党委批准接收其为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不能放在支部大会通过接受其为预备党员、上级党委尚未审批时进行,也不能放在转为正式党员后进行。
只要条件允许,宣誓仪式一定要在正式的场合举行,并在会场正中悬挂党旗。如在革命历史纪念馆、烈士陵园和英雄雕塑像前举行宣誓仪式时,也要悬挂党旗。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悬挂的党旗一定要使用符合中央组织部规定的标准,不能使用不规范的党旗。
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仪式,应在基层党委批准其入党之后不久及时举行。如果基层党委在短时间内连续批准了几名预备党员,可以集中在一起举行入党宣誓仪式。但不要为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而把时间拖得太久,更不能等预备期满才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入党宣誓仪式一定要庄重、严肃。程序一般为:
第一,宣布仪式开始,奏(唱)《国际歌》;
第二,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
第三,宣布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名单;
第四,预备党员宣誓(宣誓人、领誓人面向党旗,举右手握拳过肩,领誓人领誓;领誓人一般由党组织负责人担任,也可请老党员或先进模范党员担任);
第五,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
第六,党员代表或积极分子代表发言;
第七,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
第八,宣布仪式结束。
根据实际情况,可对以上程序作适当调整。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可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据“陕西先锋”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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