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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动态】城关区人民医院提前六天落实完成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017年第61期   总第88期


  

按照兰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兰医改办函【2017】6号),明确要求各医院在8月26日零时,全面彻底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支付政策调整的实施时间也为26日零时,与取消药品加成同步。

城关区人民医院按照通知要求,早安排早部署,多次召开协调会,并对数据进行了模拟测试,结合医院实际,将改革时间节点定于2017年8月20日(星期日),对于药品零差率分四个阶段实施,边调整,边测试,确保库存与计费系统准确性:第一阶段:2017年8月18日前,完成抗感染类药物;第二阶段8月19日上午,完成中成药类;第三阶段8月19日下午,完成其它西药类;第四阶段8月20日全天,跟踪调整,处理存在的问题。此次调整,我院库存药品降价282品种批次,降价10.16万元,现有库存药品整体降价7.07%,由于我院国家基本药物早已取消加成销售,截止8月20日,我院非国家基本药物也全部取消了加成,从而实现了所有药品零差率销售在全面运行过程中,秩序良好,结算正常,患者满意。在实行我院综合改革过程中,主要部署并完成了三项工作任务:

1、全面取消我院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含中药饮片),破除“以药补医”的机制。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成为此次我院医改的关键性任务和第一位任务,全面彻底的落实。

(系统截图)

2、全面调整我院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进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将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方式进行弥补,把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调上去,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治疗价格。我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价格调整消化75%,政府补助15%,我院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消化10%。在时间节点上,与取消药品加成同步。

3、医保支付政策调整。  根据药品零差率和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经过对医保基金的测算,调整相关医保报销政策,并实现与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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