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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召开《文山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专家论证会

文山州召开《文山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专家论证会


8月11日,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文山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专家论证会,邀请州卫计委、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市医保局、砚山县医保局、市医院、市新平街道办、市平坝镇政府有关单位专家,为做好文山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建言献策。


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做好《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就成为落实好有关政策要求的关键。对于规范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论证会上,各专家听取了《实施细则》起草情况,与会专家一致指出,《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规范本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促进医疗保险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并结合各自的专业知识对《实施细则》中有关参保管理、缴费年限折算、特慢病审批、慢性病病种、重大疾病报销、转诊转院等内容进行了认真研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发言人在当场解释回答了专家意见和建议。

州人社局副局长田剑认真听取与会专家的评点和建议。他表示,将认真吸纳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实施细则》作进一步的修改、充实和完善。(文山州  张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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