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学生餐营养指南》,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该项标准由重庆医科大学联合其他7个单位起草,规定了6岁至17岁中小学生全天即一日三餐能量和营养素供给量、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配餐原则等。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学生餐营养指南》(标准编号:WS/T554-2017),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该项标准由重庆医科大学联合其他7个单位起草,规定了6岁至17岁中小学生全天即一日三餐能量和营养素供给量、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配餐原则等。标准适用于为中小学生供餐的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
标准提出,学生一日三餐应提供谷薯类、新鲜蔬菜水果、鱼禽肉蛋类、奶类及大豆类等四类食物中的三类及以上,尤其是早餐。
具体来看,谷薯类包括米、面、杂粮和薯类等,可用杂粮或薯类部分替代米或面,避免长期提供一种主食。
蔬菜水果方面,每天提供至少三种以上新鲜蔬菜,一半以上为深绿色、红色、橙色、紫色等深色蔬菜,适量提供菌藻类。有条件的地区每天提供至少一种新鲜水果。
鱼禽肉蛋中,禽肉可与畜肉互换,鱼与虾、蟹等互换,各种蛋类互换。优先选择水产类或禽类;畜肉以瘦肉为主,少提供肥肉。每周提供1次动物肝脏,每人每次20g至25g。蛋类可分一日三餐提供,也可集中于某一餐提供。
平均每人每天需提供200g至300g(一袋/盒)牛奶或相当量的奶制品,如酸奶。每天提供各种大豆或大豆制品,如黄豆、豆腐、豆腐干、腐竹、豆腐脑等。奶及奶制品可分一日三餐提供,也可集中于某一餐提供。
早餐、午餐、晚餐提供的能量和营养素应分别占全天总量的25%至30%、35%至40%、30%至35%。在满足中小学生生长发育所需能量和营养素需要的基础上,做到食物多样,适时调配,注重营养与口味相结合。
学校要经常提供下列矿物质和维生素含量丰富的食物:
富含钙的食物:奶及奶制品、豆类、虾皮、海带、芝麻酱等。
富含铁的食物:动物肝脏、瘦肉、动物血、木耳等;同时搭配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如深绿色的新鲜蔬菜和水果。
富含维生素A的食物:动物肝脏、海产品、蛋类、深色蔬菜和水等。
如果日常食物提供的营养素不能满足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可鼓励使用微量营养素强化食物,如强化面粉或大米、强化酱油或强化植物油等。
标准提出,学生餐要清淡,每人每天烹调油用量不超过30g;控制食盐摄入,包括酱油和其他食物的食盐在内,提供的食盐不超过每人每天6g。
早餐以安排在6:30至8:30、午餐11:30至13:30、晚餐17:30至19:30之间进行为宜。
根据当地的食物品种、季节特点和饮食习惯等具体情况,结合中小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和身体活动水平配餐。以周为单位,平均每日供应量达到标准的要求。向学生和家长公布每天的带量食谱。
蔬菜应先洗后切。烹调以蒸、炖、烩、炒为主;尽量减少煎、炸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烹调方式。烹调好的食品不应存放过久。不制售冷荤凉菜。
学生餐相关从业人员应接受合理配餐和食品安全培训。在供餐学校及单位中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养与 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并积极创造条件配备专职或兼职营养专业人员。
来 源:广东卫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