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2017年宝鸡咸阳汉中安康商洛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2017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过了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就资格终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
2017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996名,名单详见附件1。公示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二、资格终审
(一)资格终审时间
1.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考市直、汉台区、南郑县、城固县、西乡县中小学教师类岗位的拟聘用人员;
2. 9月1日后: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9月1日:报考洋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中小学教师类岗位的拟聘用人员;
9月4日:报考市直、汉台区、南郑县、城固县、洋县综合管理类岗位的拟聘用人员;
9月5日:报考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综合管理类岗位的拟聘用人员;
9月6日:报考医疗卫生类岗位的拟聘用人员;
(二)资格终审地点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汉中市人民政府1号楼6层632办公室)。
(三)资格终审需本人持以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证件一致);
2.《毕业证》原件;
3.所有人员还需提供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如:《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等。
4.档案转递。报考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的,在各类证件查验合格后,由我局出具调档函,拟聘用人员回原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调取人事档案;报考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聘用人员到所报考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后,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调档函,聘用人员回原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调取人事档案。
原行政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取档案时,同时转递人事关系;原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自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原企业工作人员,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终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0916-2628606
监督电话:0916-262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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