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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关键词,带你搞懂重庆健康扶贫


《重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出炉,大家往往对价格调整措施比较关注,其实,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实施健康扶贫也是本次医改的重要内容之一。



《方案》提出要充分考虑改革对特殊疾病患者的影响,关注、关心困难群众,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群众基本就医需求。之前,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也下发了《关于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为推进健康扶贫提供制度保障。


那么,为了进一步健全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各部门都作出了哪些努力?


渝小健和渝小康归纳了四个关键词,一起来看看吧。




关键词:兜底保障 }

确保“看得起病”



要防止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就要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就要发挥政府的兜底保障作用,衔接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对农村贫困人口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



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起付线降低



农村贫困人口在区域内区县级医院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自付费用在起付标准至10万元内的,报销比例提高10%,达到50%。同时,住院报销起付线降低5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



扩大医保报销范围



按照规定逐步将部分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纳入特殊疾病范围,享受特殊疾病报销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



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资助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贫困程度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完善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以扶贫资金为基础,多方筹资,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重点解决政策范围内无法报销的大额自费和医保目录外自付医药费。    



实行疾病应急救助



农村贫困人口在区县域内住院治疗,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扶助后, 对其自付费用再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按规定给予部分补助。



关键词:资源倾斜 }

确保“看得上病”


区域内就诊率将达90%



到2020年,贫困区县(自治县)卫生资源、居民健康、公共卫生、疾病防控等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二级甲等公立医疗机构全覆盖、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全覆盖、村卫生室标准化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在区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



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建立区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农村贫困人口在区县域内定点医疗机    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即时结算。




每个贫困区县至少建成1所二甲医院



为平衡优质医疗资源,按《意见》要求,每个贫困区县(自治县)至少建成1所二级甲等公立医院,每个乡镇(街道)建成1所标准化乡镇(街道)卫生院,每个村(社区)有1个标准化卫生室。实现贫困区县(自治县)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社区)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关键词:分类救治 }

确保“看得好病”



在建档立卡数据基础上,进一步核准因病致贫、返贫家庭情况,把致贫的病种找出来,一户建立一个档案,开始进行分类救治。


《意见》指出了分类救治原则:能一次性治愈的,组织专家集中力量实施治疗;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疗机构指导下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



关键词:预防保健 }

力争“少生病”



《意见》指出,从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力度、加强妇幼健康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三方面着手,将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减轻或消除传染病、地方病危害,切实改善贫困地区人居环境和卫生状况,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


加强肿瘤随访登记及死因监测, 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艾滋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特殊困难人群药物免费供给等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力争不生病、少生病、少生大病


来源:健康巴渝1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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