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2017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247人,现将2017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信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225家事业单位,提供了560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3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原文《附件:2017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5号公告)》。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28日至1999年8月28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8月28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原文《附件(5号公告)》。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2.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3.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4.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9时至21时、9月5日9时至21时、9月6日9时至16时。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9月4日9时至2017年9月7日12时。个人信息及照片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为报名完成,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17年9月20日9时至2017年9月23日9时。
应聘人员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并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
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也须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凭《准考证》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求参加面试。
没有取得《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五)笔试
笔试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9时至11时。
3.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成绩查询:2017年9月29日可查询笔试成绩。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先报考后审查的原则,且贯穿招聘过程始终。
(七)面试
招聘面试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采取的面试方式均由各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笔试加面试岗位的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5(含)比例确定,1:5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或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人选,报名人数在1:5(含)比例内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超过1:5比例的,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先行初试筛选,最终按1:5(含)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分别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4.拟聘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分别负责。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其他注意事项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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