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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湖北医保目录调整方案出台。时隔一月,8月28日,湖北省人社厅发布医保目录调整结果,并从9月1日起开始执行。湖北省此项工作的效率之高,使其抢先成为本年度第一个出台医保目录的省份。
一、湖北目录分析
国家目录+36个谈判药品+增补
据官方文件,湖北省此次目录由2017版国家药品目录、36个国家谈判药品及该省新增补的乙类药品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增补的乙类目录西药部分153条,中药142条。
下面,我们来梳理一下湖北省目录的具体情况:
1、国家目录
根据湖北省调整方案,该省对《国家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不做调整,对《国家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品种不调出,药品限定支付范围和剂型不调整。这部分包括国家2017版西药目录、中药目录和中药饮片目录。
2、36个谈判药品
据了解,这36个药品均纳入乙类药品,包括了31个西药和5个中成药。从目录中不难发现,这36个谈判药品大多在支付范围上有着这样那样的附加条件,很多都必须对应相关病种及使用情况,才可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例如,硼替佐米限用于多发性骨髓瘤、复发或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的患者,并要求每2个疗程需提供治疗有效的证据后方可继续支付,如与来那度胺联合使用不予支付等等。在一点上,该目录反应出来的与医保支付方式以按病种支付为主的大趋势相吻合。另外,也有的药品支付范围在开具处方的医疗机构等级上有所要求,例如,利拉鲁肽、重组人脑利钠肽、吗啉硝唑氯化钠、来那度胺等等被限制只能在二级以上或者三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处方的情况下方可按规定报销。
说到这36个谈判药品,不得不让人想到去年的3个谈判品种,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易联在查看此次湖北目录时发现,埃克替尼、吉非替尼和替诺福韦二吡呋酯都已经被收录进2017年国家乙类药品目录中。
3、增补乙类药品
按照湖北省调整方案的规定,调整增补的必须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优先考虑适应该省经济发展水平的我省多发病、常见病、地方病等治疗用药及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等药品;适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需要,特别是适应基层用药需要的药品。并且要求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考虑2010年版城镇药品目录中我省增补但未纳入《国家药品目录》的药品。
湖北省药品目录乙类药品调整表
来源:国裕医药在线综合整理至易联招采网、万英会、湖北人社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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