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83名。详细情况见《2017年布拖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范围
详细情况见《一览表》。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面向报考本县的考生,需提供2017年9月12日之前在本县居住一年以上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夫妻其中一方户籍在本县(2017年9月12日前结婚)或父母(配偶)其中一方在本县工作、退休的(需工作单位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可以报考面向本县岗位;
3.考生须为2017年9月12日及以前毕业的人员,《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均须在此时间范围内;
4.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12日至9月14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二)报名地点:布拖县会议中心。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领取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证明内容需有院系、专业、毕业时间、学籍号、是否全日制等信息,并说明未领取毕业证原因);所有资格条件、要求的计算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考试合格,但未领取证的由招聘主管单位审核,并出具证明原件。
(4)面向报考本县的考生,需提供2017年9月12日之前在本县居住一年以上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夫妻其中一方户籍在本县(2017年9月12日前结婚)或父母(配偶)其中一方在本县工作、退休的需工作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5)《布拖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领取,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编码,并由本人在承诺栏签名)。
(四)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相关用人单位参加,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五)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缴费收据原件,于2017年9月29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在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布拖县乡镇临床、护理、社区服务中心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其余岗位只进行笔试。
(一)笔试
岗位编码为001、002、003、004、007、008、009、010、032的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医学知识》;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各招聘岗位的具体分类详见附表。
1.笔试科目及分值:
(1)岗位编码为001、002、003、004、007、008、009、010、032的笔试科目:《公共科目》和《医学知识》。
《公共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的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可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政策法规中查询)。
《医学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A、临床岗位为:《诊断学》、《生理学》、《解剖学》三科合卷,卷面满分为100分。
B、护理岗位为:《护理学》、《生理学》、《解剖学》三科合卷,卷面满分为100分。
(2)其余岗位为:《综合知识》和《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综合知识》笔试的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可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政策法规中查询)。
《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9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布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可于公布成绩3个工作日内(上午8:30至下午17:30)到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申请查分。考生违纪、缺考一科或一科为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环节。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由布拖县人社局牵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需面试的岗位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详见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
(1)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
(2)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大专及以上)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面向本县范围考生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A、布拖籍生源(含考生父母一方在布拖工作或退休的)的,提供父母一方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B、户籍已转入布拖县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C、夫妻一方在布拖的,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因递补取得复审资格的人员,由布拖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5.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
6.面试成绩低于本次平均面试成绩80%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成绩计算公式如下(折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需面试的岗位(岗位编码001、002、003、004、008)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政策性加分》×50%+《医学知识》×50%)×60%+《面试成绩》×40%
2.岗位编码为007、009、010、032的岗位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政策性加分》×50%+《医学知识》×50%)
3.其他岗位
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政策性加分》×50%+《公文写作基础知识》×50%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需面试岗位: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按各报考岗位名额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等在布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核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作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八、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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