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真的来了!从9月9日0时起,我市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并调整43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之一,目的在于坚持和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破除“以药补医”旧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新机制,促进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
到2017年底,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总体将降到10%以下,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降到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群众看病负担会不会增加?市卫计委副主任方明金说,经测算,群众看病整体负担是不增加的。
以诊察费为例,诊察费又分为门诊诊察费和住院诊察费。其中,门诊诊察费由改革前的挂号费和诊查费合并而成,改革前医保不报销,改革后则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医保患者在一、二、三级医院普通门诊挂号,诊察费个人自付分别为1元、2元、5元,与改革前相比,就一级、二级医院来说,患者个人自付分别下降了1元、1.5元,三级医院持平。
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诊察费,患者自付费用则略有上升,主要目的在于引导患者合理分流,缓解三级医院、知名专家看病拥挤问题,同时也有利于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住院诊察费则由医保报销了近90%。
床位费方面,一、二、三级公立医院在现行床位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了10元、20元、35元,其中医保定额报销9元、18元、32元,患者自付部分只增加了1元、2元、3元。
“虽然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但就患者个体而言,因病因人而异,看病费用会有增有减。”方明金说,具体来说,以购药为主的患者会感到费用有所下降,以接受治疗和手术为主的患者可能会感到费用有所增加。
他也提醒市民,从9月9日起,市民就医一定要带医保卡,门诊诊察费才能报销。对少数现在还没有参加医保的患者,建议大家积极参保;对无能力参保的困难群众,可以通过民政救助、健康扶贫等渠道资助参保。人力社保部门为此还出台了“即参保即享受”的优惠政策。
同时,常见病、慢性病患者、病情较轻的患者,最好就近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二级医院就诊,选择普通门诊、普通医生就诊,一来看病比较方便,二来也更省钱。
来看看此次改革到底改了些啥?
取消药品加成和药事服务费。
药品加成,是过去国家在财力不足、对公立医院补助有限的情况下规定,公立医院可以在药品实际进价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5%的价格销售药品。今年9月,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药事服务费,是一项过渡性的政策,此次改革中,现行的药事服务费政策将停止执行。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调整。
即根据“提升人力价值、降低物化价值”的原则,建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具体来看,调升诊察费、床位费、诊疗、手术、护理、中医六类共258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CT、核磁共振、派特CT等三类共181项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
“六配套”:即完善医保报销、财政补助、药品供应保障、医院监管、分级诊疗、便民惠民等六方面配套政策。
1.同步调整医保报销政策。凡是调升的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新项目中既包含有原医保甲类项目、又有乙类项目的情况,医保属性统一调升为甲类,报销就高不就低;相应提高精神病单病种医保按床日定额付费标准等。
2.建立财政分类补助机制。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经价格调整补偿率低于90%的医院,由财政实行分类补助,保护公立医院参与改革积极性。
3.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发挥批量采购优势,进一步挤压药价水分;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
4.加强公立医院综合监管。强化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控制,主动降低运行成本;加强医疗行为监管,防止过度检查、过度用药、分解治疗等不规范医疗行为;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5.有序引导分级诊疗。发挥价格和医保“杠杆”作用,对不同级别的医院门诊诊察费、床位费分别定价;对不同级别的医院、不同职称等级的医生差异定价;对不同等级的医院实行差异化医保报销政策,引导常见病、慢性病患者选择一、二级医院就诊。
6.健全多种便民惠民措施。为了保障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便民惠民措施是一项重要的改革内容,如二、三级医院的普通门诊号源比例分别不得低于50%、30%;对单纯开药及定期检查不需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慢病患者,设立便民门诊;对门诊注射、输液、换药、理疗、针灸、推拿、血透等需多次治疗的患者,1个疗程只收取1次诊察费等等,让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红利。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制度和治理体系,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等。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