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发布消息
9月9日0时起重庆市公立医院实施综合改革
本次医改调整了43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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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市民留言问渝小健和渝小康,医改正式实施后去公立医院看病,医保能报销多少?主要有什么变化?
今天,咱们就来看看医保的配套报销政策。
原有的挂号费、诊查费合并为新的“诊察费”;原门诊挂号费等不报销,现在诊察费要报销;
不同等级医院、不同职称级别医生执行不同的价格标准,医生级别越高、所在医院等级越高,诊察费相对越高。
提醒:所以,到基层医院、看普通门诊,个人承担的费用更少哦~
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动价值,适当提高床位费标准。
一、二、三级医院普通床位费在渝价﹝2004﹞147号文核定价格基础上,分别加收10元、20元、35元;医保结算标准同步提高10元、20元、35元达到28元、40元、57元,其中:
✦ 职工医保参保人分别承担1元、3元、5元
职工医保基金分别承担27元、37元、52元
✦ 居民医保参保人分别承担3元、6元、11元
居民医保基金分别承担25元、34元、46元
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首批调整了43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其中,提高一般治疗操作类、护理类、临床手术治疗类、中医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
关于调价的439项医疗服务项目医保配套政策,为你准备了价格及报销政策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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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中“政府指导价”的相关说明,以渝价规〔2017〕4号文为准
· 通过表中项目的“医保属性”和“医保结算标准”可按医保政策计算出报销额度
降低以物耗为主,单次费用较高的大型设备检查类项目价格。
· 所有降价项目均在前面439个医疗服务项目链接中
· 降价项目具体报销金额,根据参保人具体情况,按医保政策计算
来源: 市社会保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