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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云南省迪庆州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一期《收回GSP证书公告》,香格里拉市鑫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昌都路分公司、香格里拉市弘仁堂大药房康定路店、香格里拉市绿十字大药房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百康大药房等4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
为加强药品经营安全的风险防控,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迪庆州药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上述4家药品零售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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