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和国务院、省、市公立医院改革精神,结合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各单位事业发展需要,现将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9日以后出生),其中护理、助产岗位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9日以后出生,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放宽)。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人员或紧缺专业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报考人员没有特别注明的不受户籍限制。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原文附件《2017年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原文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具体办法阅读原文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招聘条件明确为博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内容: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按医疗(笔试类型:A)、药学(笔试类型:B)、检验(笔试类型:C)、中西医综合(笔试类型:D)、护理(笔试类型:E)五类分别命题;其它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类型:F),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填涂答题卡,微机阅卷。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潍坊市人社局和潍坊市卫生计生委的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专业能力。面试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因素,必须实行回避。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各公立医院招聘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市中心血站招聘人员按原托管聘用制渠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