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补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2017年度临汾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补录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为拟在山西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主治医师职称的基层医务工作者(不限学历)。招生对象根据来源为单位人、社会人、减免生和2012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单位人为与我省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入编或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由单位委托相关培养基地进行培训的人员,社会人以个人名义自愿报名参加培训的未就业人员。
二、招生程序:
1、即日起至9月20日:网上填报志愿及现场审核时间,根据2017年补录计划,学员应登录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成功后打印报名表。现场审核时应携带如下材料(注:现场审核工作在工作日完成,逾期不候):
(1)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一份(书面申请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以及委托培训人员的就业单位及单位所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社会人需户口所在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报名者的所在单位为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或高等医学院校的,不需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有国家医师资格的,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临床医学专业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6)在外省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过培训的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训单位公章)、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文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者,其培训经历不予认可。
(7)申请减免经历的需填写减免申请表(见附件),并加盖原单位或研究生期间培养单位的公章。
(8)2014级(2017年毕业)专业硕士研究生需先经过网上报名,携山西省医学会加盖公章的《山西省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4级)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审核认定确认书》以及研究生期间轮转手册原件或者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训单位公章)到本基地确认录取,安排轮转工作。
三、补录招收专业及补录招生计划
(一)补录招收专业:
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全科医学、康复医学科、外科、骨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口腔全科。
(二)补录招生计划:
四、补录考核方案:
我院将在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开始考核招录,分数在60分以上者按照专业名额择优录取,整个招录过程将在24日前完成。
五、福利待遇
经综合考核合格并通过体检的学员,享受如下待遇:
(一)政治待遇:与本院职工享受同等政治待遇,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党内选举。
(二)基本生活补贴:
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相关待遇标准发放,具体发放标准如下表:
2014级(2017年毕业)专业硕士研究生,可以选取专硕减免毕业生、社会人、单位人中任意一种身份参培,专硕减免毕业生身份可以享受医学会组织的认定减免时限,其余待遇均参照2013级(2016年毕业)专业硕士研究生;社会人或单位人身份不可以享受医学会组织的减免认定,其余待遇均与一般录取人员相同。(以上由省医学会提供)
(三)生活保障:基地提供免费住宿(水电暖齐全并免费使用),医院电子阅览室、图书馆、文体中心等资源对规培学员免费开放,免费存放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同时,我院职工食堂对学员开放。
(四)依照《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协助办理执业注册和变更手续。
(五)医院招聘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本基地培训的社会人学员。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学员提交的学员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培训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新招录学员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携带证明材料书面向培训基地和省医学会请假。对于录取后逾期2周无故不报到,或录取后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退出培训的,不得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退培记录将记入学员个人诚信档案。
七、在补录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
临汾市卫计委科教科
联系电话:0357-2091205
临汾市人民医院科教科
联系电话:0357-2695806
联系地址:临汾市滨河西路彩虹桥西临汾市人民医院
责任编辑:凌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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