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笔者获得一份由微友提供的《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海南省医疗保障管理局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海南将把人社、卫生计生、民政、物价承担有有关医疗保障职责合并,新设立海南省医疗保障管理局。
《通知》显示,海南省医疗保障管理局主要职责之一就包括“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医疗保障支付标准谈判和调整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的联合采购、配送和结算管理、负责监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稽查稽核医疗费用;负责推进全省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等。”
由此,可以不难看出,福建模式将在海南正式落地。
福建模式,是指结束“九龙治水”,统揽全局。2016年7月2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成立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省政府决定成立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省医疗保障工作。当年10月25日,福建省召开医保管理体系组建大会,正式下发《关于设区市医保管理体制问题的意见》,其中强调,福建省将成立医疗保障管理局和和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将与医疗保障相关的所有职能进行整合,
而目前全国,广东省也基本沿袭福建模式。今年5月,广东省政府日前出台“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广东省正在组建省医保基金管理中心,挂靠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主要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
除了南方,2016年10月12日,辽宁省锦州市召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暨医改工作会议,根据《锦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该市将筹建“三医联动”、“三保合一”管理体制,成立锦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负责该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那么,福建模式在全国各地的落地,尤其是在海南,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笔者分析如下:
1、药品采购方式变革。将药品采购、配送和结算管理职能并入医保办,医院向医保办提报采购目录,由医保办负责统一采购和结算。谁花钱谁埋单的背景下,药品采购方式无疑会更加激进。
2、临床一线严格控制过度使用非治疗性、辅助性、营养性药品。打击畸型怪剂,堵住过量用药和药价虚高的双重浪费。看看福建十标的四通用原则,就能知道药品采购的口子将越收越肾。采用通用名称、通用剂型、通用规格、通用包装,实施药品医保支付价、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
3、医保支付结算价格将下行。根据上前福建十标的原则,无论是国产还是原研药品,统一制定最高销售限价,统一制定医保支付结算价,很多进口原研药品或将在福建模式的落地省份遭遇重创。
可以看到的是,随着各地医保政策的不断完善,以及伴随而来的医保资金吃紧,医保控费已经成为常态化,接下来,除了福建模式外,无论是药品集中采购方式还是医保支付方式,相信还是会有不断探索与尝试,尤其是医保支付方面,原有的按项目付费的后付制将逐渐转变为预付制,医生的大处方、大治疗将会得到明显遏制。
对药企来说,研究行业政策需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去研究,既看过去,注意现在,更要关注未来。就像药品集中采购一样,已经紧密地与医保支付进行了有效捆绑,再加之药品采购方式的剧烈变化,处方药营销环境和市场运作方式将有不同以往的调整。无论如何,销售规则可能发生的变化,将继续导到医药企业产品降价风险,行业增速或将继续放缓将成为必然。
内容来源:医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
作者:山东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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