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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 重庆推进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









01

联合发文,建立工作机制


重庆保监局、市民政局等6单位联合发文,协同推进衔接工作,明确将工作成效作为分配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02

资助兜底,确保应保尽保


资助困难群众参保,视情况采取全额资助或资助70%保费等方式,确保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基本医疗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03

降低标准,优化保险服务


落实倾斜性支付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起付标准至20万元(含)以内报销50%,20万元以上报销60%。


04

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强化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机制,明确要求扶贫部门、民政部门分别为农村贫困人口、民政救助对象购买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提高困难群众受益水平。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疗救助经办服务。




来源:重庆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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