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22日,我县组织各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在全县三个考点进行了首批医保医师资格考试。来自全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共440名注册执业(助理)医师参加了这次医疗保险服务医师资格考试。这是我县为建立定点医院医保医师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定点医院医保医师医疗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构建和谐的医、保、患关系而采取的一项新举措。
此次医保医师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阅卷、统一公示。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采取闭卷考试,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的采取开卷考试。
考试合格的医师将取得医保医师资格证书,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医保医师服务协议,县医保中心将医保医师信息纳入数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动态管理,积分制考核。非协议管理医师为参保人员开具处方和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医保医师资格考试的顺利举行,标志着我县医保医师管理制度实施工作迈向了坚实的一步,这意味着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医保监管将直接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管理上来,对维护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权益,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将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