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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林省吉林市事业单位医疗岗卫生人才招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2017年吉林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高层次人才,即第一批和第二批“流招”岗位统筹纳入本次招聘当中,现将有关2017吉林省吉林市事业单位医疗岗卫生人才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计划纳入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6个岗位,共156人。其中,市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77人,县(市)区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79人,具体招聘岗位及其条件详见《2017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原文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22日至1999年9月2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2017年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9月22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具体条件,详见原文《附件1:2017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3号)》。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7年9月26日8:30至9月29日11:30。考生登陆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无眼镜的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130×高170像素,不大于5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7年9月26日8:30至9月29日15:30。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9月29日15:30,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9月29日18: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打印报名表、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缴费

时间:2017年9月26日8:30至9月30日11:30。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收费用于各项考试支出。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收费标准:笔试费用共计60元/人(报名费25元/人,考务费35元/人)。报考起点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岗位(免笔试)缴纳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10月18日8:30至10月28日9:00。考生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起点的考生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起点的考生根据报名情况可采取面试或直接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8日。各招聘岗位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分值为100分。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研究生(免笔试)岗位的,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超过1:30(不含1:30)的,需要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科目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拟于2017年11月3日以后公布。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将随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并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条件复审

面试资格条件复审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市属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由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合格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在面试时间确定后另行发放《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根据各招聘单位的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谈、情景模拟或实际操作等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一次复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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