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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须知
招标人 |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项目名称 | 购置体外自动除颤仪 | |||||
设备安装地点 | 头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急救室 | |||||
项目审批机关 | 广陵区卫计委 | 批准编号 | / | |||
招标范围 | 不限 | |||||
设备数量 | 1台 | 设备型号 | ||||
设备造价 | 2.5万元左右 | 资金来源 | 医院自筹 | |||
及落实情况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创优 | 无 |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承包方式 | / | |||
投标保证金 | / 元(人名币)于资格预审之前缴纳 | |||||
招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一式二份(不予退还) | |||||
现场勘查 | 投标人自行查勘, | 投标有效期 | 7天 | |||
招标人予以支持。 | ||||||
投标文件到达 | 2017年9月27日17:00前,超时不予受理。 | |||||
截止时间 | ||||||
投标文件递交 | 地点 | 广陵区头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地址 | 广陵区头桥镇镇中路 | ||
开标会 | 时间 | 另行通知 | 地点 | 另行通知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扬州市广陵区头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联系人:付宝鼎 电话:13952790149 |
一、设备要求
国产。
二、招标要求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供货商、投标人具有相应资质;设备符合国家质量和安全标准;售后服务做到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修复。
三、投标文件密封与标志
1. 投标人在投标书密封时,必须密封于一个标袋中。
2. 投标文件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
3. 除投标主要文件外,还应有企业资料复印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委托授权书及参与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辅助材料。
4. 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将被拒绝。
四、中标方式
综合评比,性价比高者中标。
五、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款90%,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