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CFDA官网发布通告称,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7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甘肃天森药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生产的16批次药品不合格。分别是:
甘肃天森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151208、151004;
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D160601;
大同市云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151209、170503;
吉林省七星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20150401;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批号为161207;
安徽金太阳生化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1604061;
裕松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2016030302、2016030301;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151201、170203;
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20151003、20151004;
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170203、160423。
不合格项目包括检查、含量测定、效价测定等。
16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通告称,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CFDA要求相关单位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来源/CFDA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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