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公安局、市卫计局有关工作精神,自2017年10月1日起,计划生育不再作为减分指标,但仍作为加分指标之一,加分项目及办理流程如下:
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所有小孩出生证或户口簿(再婚对象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违反计划生育已处理的还需提供处罚决定书和缴款发票),到现居住地的村(社区)计生办进行信息登记(住寮步镇住宅小区的到良平社区计生办进行信息登记)。
办理程序
申请人需提供夫妻户籍地计生证明(夫妻不在同一个乡镇的,需分别办理计生证明)、最近一个月内的查环查孕证明,二孩结扎的还需要提供结扎证。
入户更为便捷
1、申请人作出虚假承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一经部门审查发现,不予纳入入户管理,且自作假行为被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接受其入户。已获得入户资格的,直接取消其入户资格;已办理迁户手续的,按户口管理有关规定,将户口退回原户口迁出地。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使用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寮步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