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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人员办理跨省就医直接结算手续须知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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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首次办理异地安置就医手续同时申请跨省就医直接结算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在异地有房需提供:医疗手册、医保卡、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异地房产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仅需一份)。

2、配偶或子女在异地有房,申请人投奔配偶或子女的需提供:本人医疗手册、医保卡、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所投奔的配偶或子女的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异地房产证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仅需一份)、如果户口不在一起或者没有其他材料可以证明父子(女)母子(女)关系,由单位或者社区开具亲子证明。

二、已办理异地安置就医手续人员申请办理跨省就医直接结算需提供的材料:

需将本人及单位留存的《阜新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就医申请表》共两份交回参保管理科存档,申请人需重新填写《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一式两份。

三、 注意事项

1、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于每月1日-10日(工作日)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次月1日生效。退休异地安置人员在审批备案后1年内不得变更居住地就医。

2、异地结算平台按居住地城市医保经办管理机构制度执行,包括出入院标准;药品、诊疗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异地平台可结算所有基本医疗费用,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部分、低保救助补助部分及大额保险支付部分。

3、异地人员就医需在异地所在地开通结算平台的定点医院就医,未在定点医院就医的费用不予报销(急诊除外)。

   

办理异地审批手续咨询电话:0418-2273586

 

请登录邮箱canbaoguanlike@163.com下载上面的表格,邮箱密码yb2266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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