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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医•提醒】海林市人民医院“十一”国庆节放假通知

 

   为了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我院2017十一国庆节期间及前后医疗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2017101(周日)—108(周日)放假,共8天。

2109(周一)起正常上班。

3十一国庆节期间,我院急诊科照常出诊,检验科1056日、7日、8日正常开展生化检查。


二、放假注意事项

1、各科室把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备班人员安排好,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备班人员随叫随到。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认真书写门诊病志和医疗护理文件,尤其术后患者必须履行交接班制度,行政科室主任和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全天开手机,需要出海林的必须请示院长。

2、节日期间各科室要保持卫生,备齐医疗器械、急救药品等,保持应急状态。确保医疗工作正常开展,

3、总值班人员及职能科室带班领导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按医院规定,完成岗位纪律检查、突发事件处置及重大事件的请示、汇报工作。

4、值班人员提高“四防安全意识,提醒住院患者夜间插好门,保管好贵重物品,锁好科室空病房。如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发现火灾隐患或治安案件,必须立即通知总值班或直接通知代班领导。

十一国庆节假期安全注意事项

十一将至,海林市人民医院祝愿广大患者及其家属、我院职工平平安安。特别提醒大家注意人身安全,严防财产损失。

1、外出注意安全,入林区不带火种。

2、出门确定门窗落锁,贵重物品谨慎存放。

3、外出乘车时坚持安全第一

4、自驾出行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超速、不走危险路段、不疲劳驾驶,出行前细致检查车况,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5 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发生意外及时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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